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8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三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现将安新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我县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进一步优化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指导推动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接受群众监督。印发了《安新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有力有序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让行政权力进一步规范透明运行。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新区、县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好政府公信力,以政务公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双创双服”等活动开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县直有关单位需要在政府网站公示本单位负责公开内容等材料,严格落实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报请县有关领导同志批阅程序。协调行政审批局、编办等有关部门组织抓好政务服务业务培训,加强督查评估,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体制机制基础。协调行政审批局牵头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对接等工作。三是严格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并坚持“一事一审原则”。凡是要公开的信息文件都必须经过严肃认真的审查,普通政务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公开,重大政务信息事项须经有关县领导签批同意后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922条,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81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0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共1件,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按时给予了书面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县政务信息公开未进行任何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2018年,我县虽然在政务信息公开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如个别县直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人员配置不够强,公开信息时存在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公众对政务工作及时准确的了解。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重点围绕资金、项目、政策、服务、民政、执法等方面深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工作,进一步保障群众知情权,把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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